該成立「有限公司」還是「股份有限公司」?
內容更新 2026-09-19
股份有限公司
- 至少要有一位董事、一位監察人(只有一位法人股東時可以不設監察人)。
- 適合股東人數多、持股比例不一,或已經有投資人進場的公司。
- 純股東的股份可以自由轉讓,不需要其他股東同意。
有限公司
- 適合 1~3 位創辦人、股權平均、成員裡沒有小股東或外部投資人的團隊;因為任何重大變更都需要全體股東簽名。
- 規定單純、手續快、名稱保護範圍為全國、股東責任以出資額為限。
實務上,人數少的團隊通常先成立有限公司,等到投資人要入股、需要辦變更時,再一併改組為股份有限公司。互好會依你的股東結構與募資規劃給建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