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麼是「電子送達公文」?有正本嗎?
內容更新 2026-09-19
部分設立案件採一站式線上送件,統編核發後,經濟部或市政府會用「電子公文」核發設立核准函與登記表(行號則是商業抄本),效力視同正本。登記表上的用印、戳章可能是黑白的,不影響使用。互好會把電子公文與登記表印出,連同其他設立文件一起寄給你。
如果有單位問「有沒有正本」,可以這樣說明:
- 公文、登記表或抄本上方的灰色文字就寫明電子送達公文與紙本同效——公司依「公司登記電子申請及電子送達實施辦法」第 10 條;行號依「商業登記申請辦法」第 2 條之 1。
- 公文右下角有條碼,銀行等單位可向經濟部申請驗證權限後掃描確認,目前大多數銀行都已申請。
- 對方仍有疑問,可直接聯絡公文右上角的承辦人查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