負責人的勞健保怎麼保最划算?
內容更新 2026-09-19
負責人的「健保」(強制)
- 有正職的話,直接保在正職公司,自己公司不用另外加保。
- 目前保在工會、區公所或掛為眷屬的,健保署之後會發公文要求轉回自己公司並追溯保費。所以負責人沒有保在其他公司時,公司就要成立健保投保單位,把負責人的健保轉進來。
規定如下(115 年):
- 員工未滿 5 人:最低級距 42,000 元,每月健保費約 2,171 元。
- 員工滿 5 人以上:級距 45,800 元,每月健保費約 2,368 元。
- 上述員工人數不含負責人本人。
- 負責人的健保級距不能低於任何一位員工。
負責人的「勞保」(不強制)
- 可以保在工會、保在公司,或不保、改繳國民年金。
- 負責人沒有就業保險、也沒有勞退。
- 之前已累積多年勞保年資的,可以放工會或公司繼續累積。
三種選擇的差別:
- 國民年金:最便宜,保障最少。
- 職業工會:較便宜,保障與放公司差不多。
- 自己公司:保障同工會(負責人本來就沒有就保),但保費較高——以最低級距 29,500 元計,個人負擔約 679 元、公司負擔約 2,410 元(依各公司職災費率略有不同),合計高於工會。
- 保在公司時,負責人的勞保級距不能低於員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