負責人另有正職,合夥人已離職在籌備公司,勞健保怎麼安排最划算?
內容更新 2026-09-19
負責人有正職,勞健保繼續保在原公司最划算——只負擔個人部分,雇主部分由原公司負擔,一樣享有勞健保與勞退。
合夥人有兩種常見做法(以最低級距 29,500 元計):
- 保在自己公司(健保+勞保+勞退):勞保個人約 738 元、雇主約 2,624 元;健保個人 458 元、雇主 1,428 元;勞退雇主 1,770 元。合計約 7,018 元/月。
- 保在職業工會(健保+勞保):健保約 915 元、勞保依工會約 2,036 元,合計約 2,951 元/月(不含工會會費)。
純以「省錢」來看,工會有政府補助 40%,較划算;但保在工會沒有勞退金、也沒有就業保險(公司加保才有)。要保障還是要省錢,看你們的規劃,互好可以幫你們一起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