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登記在自宅或親友家,需要簽租約嗎?

內容更新 2026-09-19

法律上只有一種情況可以「無償使用」:獨資或合夥的「行號」,而且房屋是負責人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(含血親、姻親)所有。

其他情況——特別是「公司」組織——不論登記在自宅還是親友家,都不在可以無償使用的範圍內。若主張無償,稽徵機關可以參照當地租金行情,直接核算房東的租賃所得課稅。

為什麼建議簽每月 1,000 元的租約?

  • 稅法規定,負責人、股東或其親屬把房屋無償借給法人營業,稽徵機關得按當地一般租金設算租賃收入。
  • 自己先訂一個合理的租金(例如每月 1,000 元),比讓稅務員按行情設算單純得多,也比較不會被調整。
  • 房東雖然收 1,000 元,一年 12,000 元,扣除 43% 必要費用後計入所得的只有 6,840 元;若房東所得級距是 5%,一年大約只多 342 元的稅。
  • 提醒:房東個人所得級距越高,被稽徵機關按「當地一般租金」核課的機率也越高。

登記在自宅或親友家的話,請提供最新一期房屋稅單、建物所有權狀或第一類建物謄本的照片,互好會幫你準備房屋使用同意書與租約。